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泛赞誉。她就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孙伟伟。作为一名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的专家,孙伟伟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专注刑事领域,维护合法权益
孙伟伟律师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她擅长处理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诈骗重罪到绝对不起诉:两级逆转辩护实现全案无罪
近日,孙伟伟律师代理的一起涉电信诈骗关联案件取得了全案无罪的圆满结果。当事人因帮助上游诈骗团伙取现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面临十年以上量刑风险。孙伟伟律师介入后,在侦查阶段成功推动罪名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在拘留第三十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她持续深耕辩护,论证当事人仅为犯罪链条末端的工具性角色、情节显著轻微,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彻底免除刑事追责。
涉诈取现被控共犯:十年以上重罪风险悬顶
本案当事人因帮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取现金,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并刑事拘留。侦查初期,办案机关认定当事人与上游团伙存在稳定配合关系,属于诈骗犯罪共同犯罪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电信诈骗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作为资金取现环节的人员往往被从严追责。若以诈骗罪共犯定性,即便认定从犯,当事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重刑区间,刑事案底将彻底改变其人生轨迹。
侦查阶段精准定性:成功剥离诈骗共犯身份
接受委托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围绕介入时间、对接方式、知情范围、获利模式、是否参与共谋等核心事项逐一核实,完整还原当事人在全案中的真实角色与行为边界。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孙伟伟律师确立了第一阶段核心辩护方向:当事人与上游无事前诈骗通谋,仅在诈骗既遂后提供取现帮助,依法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而应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孙伟伟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关于变更涉案罪名并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证:
主观层面:当事人仅知晓钱款来源不合法,但对上游具体实施诈骗的完整方案、目标对象、分赃模式均不知情,无共同诈骗的意思联络与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层面:当事人介入时点在被害人转账、诈骗既遂之后,仅实施后续取现的末端行为,未参与诈骗活动的核心环节。
积极参与行业建设,推动刑事法律实务发展
孙伟伟律师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结语
孙伟伟律师以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刑事法律服务。她在每一宗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力求实现最佳的辩护效果,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